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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饮食业油烟污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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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饮食业油烟污染法律规定

发布日期:2016-05-17 14:44 来源:http://www.cqhhstf.com 点击:

  Emission standard of cooking fume(国家环保总局2001年12月1日批准 2002年1月1日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饮食业油烟对大气环境和居住环境的污染,国家环保总局特制定《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据重庆厨房排烟了解,本标准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

防治饮食业油烟污染法律规定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成区。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排放管理,以及新设立饮食业单位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经营期间的油烟排放管理;排放油烟的食品加工单位和非经营性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居民家庭油烟排放。

  三、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 3095一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油烟净化工艺

  1、烟罩+洗涤塔工艺

  2、烟罩+静电工艺

  3、混水烟罩+静电+活性炭工艺

  4、烟罩+光催化净化

  5、液沫洗涤

相关标签:重庆通风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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